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课程,专科和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8年3月7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8年3月8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4-15日,2018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4月份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一至表四,10月份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五、考生报考须知
1. 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4-15日、10月20-21日;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1-22日、10月27-28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科、专升本)汇总表详见表五和表六,其他专业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文件精神,尽快完成相关专业的课程考试。
湖北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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